开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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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概况

开江县公安局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00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9.13万元,占100%。

科目名称本年收入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栏次12
合计5009.135009.13

2017年开江县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5,4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93万元,占73.56%;项目支出1,441.71万元,占26.43%。

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5453.654011.931441.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009.1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5,453.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83万元、支出增加555.75万元。

收入支出
2017年5009.135453.65
2016年4772.3489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5.75万元,增长11.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5453.65
2016年489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702.8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0.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合计5453.654011.931441.71
204公共安全支出4702.853261.141441.71
20402公安4332.853261.141071.71
2040201  行政运行3239.233239.23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00.5
2040204  治安管理581.70581.7
2040205  国内安全保卫12012
2040207  经济犯罪侦查12012
2040208  出入境管理18018
2040211  禁毒管理18018
2040216  网络运行及维护2260226
2040217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189.510189.51
2040250  事业运行21.9121.910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14014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70037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70037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43379.43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4.2334.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2334.20
20808抚恤45.2345.230
2080801  死亡抚恤45.2345.230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84170.840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0.84170.84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7.24107.24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371.37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62.2362.230
221住房保障支出200.52200.52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200.52200.52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0.52200.5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2.70万元,占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5.02%。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合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39.7132.77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79万元。主要用于出差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1.7289万元,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公务需要,用车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开江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507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开江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开江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1,441.7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0分,没有存在的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5
明确性(5分)5
合理性(5分)5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5
目标管理(5分)5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1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2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1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2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2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2
评价结果应用(3分)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5
人才培养(5分)5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4类99款01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8款01项:指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保障等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3类:指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医疗补助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公安局决算编制(定稿).doc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公安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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