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说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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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开江县森林公安局(增挂开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受县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管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副科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安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林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林业经济的发展。
   (二)侦办破坏各类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查处涉林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四)努力提高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的原则,增强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的装备建设,逐步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大力宣传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林区群众的林业法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状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
   (六)服从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协调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本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42件,查处42件,处罚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约为90% 。按案件性质分,其中:刑事案件12件(滥伐林木案件5件,非法狩猎案7件)拘留6人,移送起诉12人。办理行政案件30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4件;滥伐林木13件有2件正在办理之中;盗伐林木1件;非法猎捕非国家野生动物1件;非法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件),处罚 28人。罚款共计36.7651万元,补种树木1440余株,收缴林木、树木共179.8946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49头(只),案件查处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7% 。

通过专项行动,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等手段,使更多的农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开江县共有二十五个乡镇,辖区面积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十位,且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身体素质偏差,警力严重不足,平时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局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财政一级核算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机构1各。设置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1名,全局共有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7.3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3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新增职工一人。(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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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88万元,占92.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14.5万元,占7.3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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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9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8万元,占92.65%;项目支出14.5万元,占7.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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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3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3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一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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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3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职工一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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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万元,占7.28%;卫生健康支出8.1万元,占4.1%;农林水支出164.99万元,占83.6%;住房保障支出9.92万元,占5.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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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3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16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35万元、津贴补贴40.93万元、奖金3.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8万元、医疗费补助8.1万元、奖励金、住房公积金9.9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5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1.1万元、维修(护)费13.89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3.5万元、被装购置费1.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93.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公务接待费费,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66.6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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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按照每年递减公务用车金额的要求,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下降41.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森林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3万元,比2018年增加34.48万元,增长61.13%。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返还罚没收入19.48万元,二是县政府解决办公楼维修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车1辆。其他用车0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试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单位为公务员医疗补助。

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开江县森林公安局整体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附件:1. 2019年开江县森林公安局整体目标绩效自评报告

           2.2019年开江县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表


2019年开江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2019年开江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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