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1]14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44.36万元(中央2178.79万元、省级465.57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川财预[2010]125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请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列入“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三、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要求填写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省医保局审核。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