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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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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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和考核,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全县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三)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管理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城乡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制定本县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根据中央、省和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务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具体包括: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住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方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市政公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涉及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在城市河道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的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5.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除外)。

7.行使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包括行使自然资源、教育科技、经济信息化、民政、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劳动保障、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8.上述行政处罚权及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中,与行政管理联系紧密的日常监管、提供报表资料、费用缴纳、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职权仍由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

9.上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力具体事项,由县司法局编制的《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确定。

(八)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和提案。负责办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举报投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机关安全、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核算工作。综合管理中央和省、市、本级财政用于综合行政执法的各种专项资金。负责行政执法装备设备的更新和采购。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内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职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法治建设,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和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法治教育、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下设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及执法文书的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案审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机关法律顾问聘用。负责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及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执法情况的统计,按时上报规定报表。负责督促行政案件录入系统工作。负责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节点管理。负责将案件处理过程向社会公开。

(三)执法监督股(效能监察室)

负责上级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检查跟进各项目标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负责机关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综合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工参与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督查、考核机制的建立和执行。负责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和综合评定。负责对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综治安全、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单位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职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的管理。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作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执法综合股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大队开展有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领域行政执法对上衔接和本县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联系等工作。负责证据保全物品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路287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8110

六、负责人姓名:陈洪雨(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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