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
为支持做好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7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88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656 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0〕5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本级相关资金,与中央和省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统筹使用,确保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资金需要。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和《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61号)要求,现一并下达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精神,对纳入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范围的村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四、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表
2.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开财农【2022】16号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表.xls
开财农【2022】16号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