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活源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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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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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活源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达市城管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废弃口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安全、规范、有序做好废弃口罩分类收集和密闭转运,按照医疗废物统一焚烧处置,确保废弃口罩全覆盖收集管控、全流程安全转运、全口径高标准处置。

二、明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设置区域及标准

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责任分工,在全县居民小区、公寓、商业街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办公楼、宾馆酒店、体育场馆、旅游场所、公园、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主次街路等各类公共空间,由生活垃圾投放设备设置主体单位负责设置、监管生活源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设施。其中,非物业小区由各乡镇(街道办)牵头负责,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旁或在出入口处设置专用桶;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在每栋楼及地下停车场人行道处设置专用桶;各单位的主出入口处均需设置至少1个废弃口罩专用桶;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广场、街路两侧等要根据人流量合理设置专用桶数量及位置,确保满足投放需要;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车站等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淸扫保洁区域,由县环卫所负责按程序采购废弃口罩回收桶,督促指导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少于100个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可用“其它垃圾”桶改装,在桶内套装垃圾袋;各乡镇所属农村地区、集市、乡镇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废弃口罩的管理工作,由所在各乡镇(街道办)参照城区标准组织村、社区对照情况进行落实。

三、压实废弃口罩收运处置责任

废弃口罩的处置实行专人、专车、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的方式,落实生活源废弃口罩收运管理责任。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做好自身清扫保洁区域废弃口罩的收运工作。按照废弃口罩处置的相关要求,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焚烧处置工作,通过达州佳境公司开辟的专门通道,对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应急性焚烧处置,并建立好接收台账记录。 

四、严格消毒管理和人员防护要求

设置单位作为废弃口罩专用桶的管理主体,须对废弃口罩专用桶每日定时消毒,消毒时使用酒精含量高于75%的酒精溶液或84消毒液进行消毒。做好对各类保洁人员、劝导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提供医用口罩等必备防护用品,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感染或传播。

请各单位在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废弃口罩专用桶设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将每日废弃口罩收运处置信息报送至县住建局环卫所(联系人:吴兰兰,电话:0818-8223963,报送至微信:1844693805)。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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