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节日、“两会”期间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保健”市场乱象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4月30日,组织全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第七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有效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全国13个部门联合部署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以“经济活、市场稳、队伍强、干部安”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春雷行动”品牌,以严格执法保障公平竞争,统一行动促进队伍融合,实现“大市场大监管”宏伟目标,确保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有驱动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三)行动主题。本次行动的主题是“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
亮剑市场监管: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本次行动恰逢我县 机构改革核心时期,要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以专项行动的成果检验机构改革的效果。
护航经济发展:整合新职能,履行新任务、实现新作为、创造新成效。通过聚焦节日消费高峰期,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保健”市场和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的各种市场乱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安全风险,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强化竞争中立原则,为内资和外资、国有与民营、大公司与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春雷行动2019”主要包括“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食品安全”、“药品放心”、“质量安全”和“市场治乱”5个执法子行动。
(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按照全国13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严厉打击“保健”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合法利益,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组织旅游等形式,或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等名义,或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违法会销、电话营销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行为及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五是加大其他乱象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保健”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为违法会销提供便利条件、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节令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行动重点:一是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食品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集中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抽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二是加强节令性食品整治。以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产品、鲜活水产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
(三)药品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放心。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突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门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证、票、货、款、帐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和陈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事网络销售是否经过许可或备案等。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整治。突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单位,突出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大型设备、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以及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制剂、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转让或捐赠未经注册、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等。
(四)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县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未依法进行定期校验、特种设备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或定期检验标志、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以及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必须乘用的电梯,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要严厉查处“逾期使用”、“违规操作”、“带病运行”、“无证上岗”、“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消费品执法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民生计量为重点,严格进行抽检,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加油机、衡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规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
(五)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探索采取面向社会发放“线索征集令”等方式,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内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加强与县扫黑办和公安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市场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2.行动重点:一是依职能查处商贸集市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足职能职责,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等交易市场为重点,着力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加强对商贸集市外各类乱象的整治。加大对商贸集市外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会销以及计量、价格、网络交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开展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各地专利资助政策的清理力度。三是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强化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县扫黑办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县成立“春雷行动2019”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许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唐晓静、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程先君、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林任副组长。下设“春雷行动2019”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张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县“春雷行动2019”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四、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月11日至1月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
行动结束后,县“春雷行动2019”领导小组将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依据考评办法对“春雷行动2019”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并适时开展总结和表彰,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雷行动”是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扫黑除恶、清理市场乱象的有力抓手,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识大体顾大局,克服畏难情绪和懈怠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积极解决机构改革过渡期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以良好成效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督导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机改期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三)强化市场整治。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切实解决“保健”市场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协作,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组,共同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四)坚守安全底线。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底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五)创新监管机制。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和行政建议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检查处置,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要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上,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查处。
(六)规范网络交易。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严厉查处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增强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手段,加快推进网监平台建设,提高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收集证据的能力。要以贯彻《电子商务法》为契机,大力推动联合指导、联合约谈和联合告诫。
(七)广泛舆论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突出宣传策划,使“春雷行动”执法品牌深入人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全县各地各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