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
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李雨遥等175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达市人社办发〔2018〕157号文件,经研究,同意录用李欣晓等26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安排到以下单位工作:
李欣晓到开江县普查中心工作;
蒋萌到开江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
张曦到开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工作;
谢尚雅到开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孙星梅、宋廷路等2人到开江县档案局工作;
李亚辉到开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詹光宇、刘元、吴小宝、张铭根、丁松等5人到开江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
何静、冯国建、彭锐等3人到开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
潘佳、刘玄、奚波、马婧、蒋祖园等5人到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
赵建斌到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
汤磊、谢扬懿、林洁等3人到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
张敏、唐开江等2人到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时间从2018年4月16日起执行),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