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江县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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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义务教师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的成果,自2021年3月开始由开江县教科局牵头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文件,并以书面、座谈等形式反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6月30日印发了《开江县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了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工作成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14号)及《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川委教组秘〔2021〕7号)要求,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草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持续巩固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增长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年均奖励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总量等途径,确保义务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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