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紧扣“三个三”,让便民服务更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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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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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社局和县行政审批局的文件要求和精神,以及全县开展的“四心”、“三不”作风问题教育整顿要求,普安镇便民服务中心紧扣“三个三”,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让便民服务更加贴心。

落实“三要求”

(一)工作环境有要求。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 文具、备查文件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坚持 每天打扫办公区域卫生,保证窗口卫生整洁。

(二)考勤制度有要求。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因公外出需按程序书面请假;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早上大厅值勤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岗位,早上9点每迟到1次(10分钟内)扣罚绩效(工资)30元,迟到10-30分钟扣罚绩效(工资)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扣罚绩效(工资)100元,并交镇党政综合办和镇纪委处理;考勤由大厅值勤人员拍照发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微信群里,由专人负责统计;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实行每月公示。

(三)工作作风有要求。禁止“吃、拿、卡、要”及“庸、懒、散、浮、拖”行为;禁止工作时间玩游戏、网购、炒股、看视频、串岗聊天、打瞌睡、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禁止在前台窗口、服务大厅、档案室吸烟;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实行“三规范”

(一)语言要规范。与服务对象交谈应亲切、文明、清晰、耐心,提倡文明礼貌用语,不得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二)仪表要规范。衣着庄重、大方,不得穿短裤、拖鞋,有工作服的窗口工作人员着工作服;仪表端庄,姿态文雅,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三)服务要规范。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一次告知;服务对象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积极接待,即时审核,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或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耐心认真听,不争吵争辩,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办事群众排队按序办理,维护良好办事秩序。

建立“三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初次接待前来办事群众的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直接负责,属于自己业务范围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至相关窗口。

(三)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群众办事所需全部材料,不得让群众跑冤枉路。

(三)限时办结制。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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