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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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经研究决定,于4月至5月在全县人社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

一、竞赛对象

全县各级人社系统业务窗口(含各乡镇农民工服务站点和人社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

二、竞赛内容

(一)窗口建设标准化

1.机构场所。设置能够承办就业创业、社保经办和劳动关系业务(包括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的综合服务窗口,置有工作人员桌牌(或电子牌);标牌按服务场所管理统一规定要求,安装、悬挂标牌的制式统一(包括底色和字体颜色);配有共用的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架),放置办事指南、政策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

2.人员配备。配置能够满足业务工作需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业务熟悉。

(二)窗口管理标准化

1.环境规范。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文具、备查文件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在服务大厅擅自乱贴各种公告、广告和其它不规范的资料;坚持每天打扫办公区域卫生,保证窗口卫生整洁。   

2.考勤规范。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因公外出需按程序书面请假;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实行每月公示。

3.作风正派。禁止“吃、拿、卡、要”及“庸、懒、散、浮、拖”行为;禁止工作时间玩游戏、网购、炒股、看视频、串岗聊天、打瞌睡、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禁止在前台窗口、服务大厅、档案室吸烟;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

1.办事程序公开。公开业务办理环节、办理科室、办理步骤、审核人,做到后台流程透明化。

2.办事依据公开。公开办理业务需要的证明材料、为什么需要这些证明材料、是哪些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的,彻底杜绝随意要求群众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的乱象。

3.办事时限公开。公开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避免群众茫然等待和多跑冤枉路,做到心中有底。

4.办事结果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需主动公开的于办理结束后7天内公示办理结果,便于接受群众监督,避免违规操作等业务经办风险。

(四)服务行为标准化

1.语言规范。与服务对象交谈应亲切、文明、清晰、耐心,提倡文明礼貌用语,不得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仪表规范。衣着庄重、大方,不得穿短裤、拖鞋,有工作服的窗口工作人员着工作服;仪表端庄,姿态文雅,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3.服务规范。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一次告知;服务对象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积极接待,即时审核,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或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耐心认真听,不争吵争辩,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办事群众排队按序办理,维护良好办事秩序。

(五)服务质量标准化

1.首问责任制。初次接待前来办事群众的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直接负责,属于自己业务范围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至相关窗口。

2.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群众办事所需全部材料,不得让群众跑冤枉路。

3.限时办结制。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

三、评比方式

评分采用明察、暗访和调查问卷相结合方式,按得分从高到低,综合评选出“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

全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要以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818-8222318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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