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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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1月20日,开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开江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江府发〔2022〕5号),现将内容解读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2021〕28号)要求,我县人民政府在《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61号)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修订完善《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驻矿安监员主要职责清单的同志川安办函201914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发〔202115号)要求起草该文件

三、主要内容

开江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主要分为总则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培训考核与奖惩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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