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开江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专责职能,于2022年4月起对全县2020年、2021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施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
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成效,县财政局印发《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施财政监督的通知》(开财采〔2022〕13号),对监督方式、监督对象及范围、监督检查时段、监督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本次监督检查对规范全县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化解采购廉政风险、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