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司法局多举措推进“访调对接”工作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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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关于开展访调对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开江县司法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机制与信访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与县信访局沟通协调,成立了开江县“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县信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局基层股,具体负责“访调对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察、推动和导入案件的分流工作。

二是落实办公场地。在县信访局落实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地60余平方米,规范化设置了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档案室,严格实行“访调对接”工作流程、人员信息、工作制度上墙等,规范文书格式和档案,确保了“访调对接”工作有办公场所。

三是组建调委会。成立了开江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司法局和县信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律师共9人组成。积极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律师3人,入驻县信访局调解室开展日常性工作。建立信访事项调解专家库,聘请法制、人社、国土、住建、各乡镇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专家学者、律师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以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访调对接”工作联席会制度,明确“访调对接”工作流程,形成司法局和信访局联动工作模式。做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坚持运用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严格执行信访和人民调解的相关制度,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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