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司法局新宁司法所四举措纵深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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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工作,开江县司法局新宁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四举措纵深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宣传。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七进”为载体,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重教育。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内容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警示案例以及党的十九大、政策形势等,增强其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稳管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走访,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成员、村(社)干部等,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全方位落实各项矫正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是严监管。随时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人机合一、轨迹情况,掌握实时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利用定位APP签到,突击检查有无越界行为,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发送微信实时位置;严格控制外出请假。凡不属于法定理由的一律不予批准,对请假外出人员逐一审批、登记,并做好请假期间的预防性教育工作;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及时给予训诫、警告或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及时提请收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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