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开江县永兴镇平易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开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开自然资案处〔2021〕1号)不服,于2021年6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主办: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电话:0818-8222809
蜀ICP备12021305号-1 网站标识码 511723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51172302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