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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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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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0〕3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0〕35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95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按用途分别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210103-棚户区改造”;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严格项目管理、注重绩效、专款专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

 (开财综[2021]3 号)附件:2021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1195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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