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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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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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根据《全县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开江府阅〔2021〕32号),现将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44万元调整用于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按用途分别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210103-棚户区改造”;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严格项目管理、注重绩效、专款专用。

 开江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开财综[2021]18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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