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1】65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经费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6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2022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经费如数(详见附件)。请你乡(镇)收到资金文件后,并督促指导乡(镇)财政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于6月底前到各地开展该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导,如发现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将进行全市通报,且收回资金,相应资金额度由各地自行安排,并扣减下一年度相关资金额度。
附件:2022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经费分配表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