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就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 12 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 1年以上。同一 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开江县行政审批局就业窗口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也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或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取得证书原件或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企业为申请人(参保职工)出具的在职相关材料。
(二)县就业局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审后及时发放。
四:咨询电话:0818-8296966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