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瓶(桶)装饮用水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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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为保障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确保瓶桶(装)饮用水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结合市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安排部署,决定于 2022年 7月—10 月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中的风险隐患,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提升全市瓶(桶)装饮用水整体质量,确保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县瓶(桶)装饮用水获证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本辖区所有瓶(桶)装饮用水获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仔细对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守保查”APP。要将2021年度国家、省、市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抽检监测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市局开展随机抽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监督查、市级督查、抽检同步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与工作任务

(一)开展现场检查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检查重点:企业资质、生产环境及现场卫生状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回收空桶内部清洗消毒设备,应为连续自动化设备或至少包括预洗、洗涤剂清洗、消毒剂清洗、水冲洗、成品水冲洗等不少于10个工位;水源的选取、保护和跟踪监测情况;瓶、桶、盖等包装材料的采购、存放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检验仪器设施设备维护和运行情况;产品标签标识及安全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实施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监检联动工作,对全市相关企业安排20个批次专项抽检,其余抽检未覆盖企业由安全抽检股在本局年度抽检计划中安排,确保监督抽检全覆盖。重点检测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溴酸盐等。

(三)严格核查处置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监督抽检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严肃处理;督导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对因生产用源水污染造成的不合格,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源水管理制度;对因生产设备设施造成的产品不合格,要督促企业及时检修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生产现场不能满足持续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吊销生产许可;对连续三年抽检不合格(含国抽、省抽、市抽)的企业,在专项行动中不能按期整改或不主动积极整改的,坚决予以吊销生产许可。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瓶(桶)装饮用水是群众日常所需的大众消费食品,其质量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同时,市局将此项工作在全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纳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考核内容中,因此,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监督抽检,有序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整改,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未持续保证许可条件要求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企业,辖区局要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对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法、以罚代刑。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安全抽检股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信息,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检查企业数、抽样数量、发现问题数、整改完成企业数、立案查处数、吊销生产许可数、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请各地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总结(含报表、  图片、信息等)和抽检情况于2022年10月25日前书面(同时传送电子文本)报送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重要情况可随时专报。

 

 附件:1.市局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抽检监测实施方案

           2.2022年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统计表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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