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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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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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共设8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检察室,同时设立机关党委,及青、妇等群团组织。司法警察大队隶属政治部,其规格与本院其他内设机构相同,不占院内设机构数。

2.人员情况。本年度实有编制数55人,与上年相同。年末实有人数52人,较上年增加3人,为新调入3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982.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2.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982.2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为817.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69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982.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8.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1.11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817.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69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982.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8.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1.11万元。

(三)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无年末结转结余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98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收入减少16.8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为817.26万元,较上年减少22.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1万元,较上年减少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1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69万元,较上年增加9.91。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我院未进行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资产总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881.61万元,较上年增长-6.68%。负债总额45.09万元 ,较上年增长-15.09%。净资产836.52万元,较上年增长-6.18%。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54.12万元,较上年增长1.91%,占资产总额 6.14%;固定资产697.49万元,较上年增长 -8.14%,占资产总额79.12 % ;无形资产130万元,较上年增长 -1.79% ,占资产总额 14.75%。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604.2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6.63% (其中,房屋 604.2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6.63%);通用设备 54.51万元,占 7.82 %(其中,车辆 34.68 万元,占4.97% ,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 0.00%);专用设备9.88万元,占1.42%(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 % ;图书档案 14.8 万元,占2.12%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09万元,占2.02 %。

(八)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我院统筹推进全县的检察事业和法治环境,为我县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年我院办理了审查起诉案件251件,向全县各单位提出56件检察建议,同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立案46件公益诉讼案件。此外,将扫黑除恶事业进行到底,根据举报和相关线索,办理了2件涉黑涉恶案件,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绩效办的统计,我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类绩效目标。

二、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继续把经费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开拓思路,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政策,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工作。在检察长的亲自主管和领导下,利用一切机会,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反映检察机关的经费需求情况和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检察经费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二是做好参与把握全局工作,经常了解党委、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中心,适时调整工作部署,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合拍,以突出的检察工作业绩,取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加大对检察业务经费的投入。三是坚持与县财政部门经常性联系沟通。办公室认真贯彻院党组和检察长的意图,及时汇报办理大要案件工作情况,以及由于经费制约而导致的困难,积极争取增加年初检察经费预算和追加办案经费。四是借中央推进司法改革这个有利机遇,计装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合理申报专项经费等工作。

通过上述几方面工作的扎实开展,今年我院检务保障和经费保障有了新的改善。

三、名词解释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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