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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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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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的要求,安排给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请结合实际按规定用好中央资金,支持现代农业“10 3”产业体系建设。

二、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详见附件2)。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对所辖县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报告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厅。

三、请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2.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财农【2022】37号附件.xls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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