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治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讲治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讲治镇
发布日期: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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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

《讲治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经镇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讲治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讲治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开江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社会协同监管协调联动的“互联网+监管服务”新模式,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促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决策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作出解释说明,及时对征求的意见作出反馈。

(二)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合同必须交本级法律顾问审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问题。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建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

三、坚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为规范性文件的中止、终止、修订或者废止提供依据,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开江县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严格遵守行政律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二)加强制度设计,使行政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强化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力度,真正做到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复议案件、行政诉讼的增加。

(三)严格遵守行政律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规范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查处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惩治执法腐败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提高执法效率。

(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市场主体经营异常状态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七)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装备、科技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八)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

(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四)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主动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依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六)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行政应诉办法》,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

(七)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健全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八)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等平台的作用,推动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法治化,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九)健全完善纠错问责制度,完善问责方式和程序,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求助救济等机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关制度建设。

(四)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进一步推动阳光信访系统建设。完善信访信息发布制度,公开信访工作规程规范。

(五)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学法。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八、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舆论引导

(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

(二)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继续做好政府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中的任务,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年度内向党委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二)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要加强各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使之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四)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搭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交流平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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