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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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招投标专项巡察。2022年4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县住建局党组坚持把本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次深刻反思、助推发展的重要机会,作为一次更加有力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良好的心态、积极的状态,照单全收、扎实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二)夯实责任。成立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三)确保成效。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目前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期间,约谈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处罚停止执业(6个月)2人次。

二、强化问题整改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安排部署不深不实,精神领会不够,工作落实有差距,系统治理一年多成效不明显,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不多”的问题

一是局领导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再次组织学习传达2021年11月5日、12月17日召开的全县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县纪委监委2020年5月13日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

三是组织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再次召开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观看招投标领域警示片,充分认识工程领域招投标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对招标项目开展排查,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抓好招投标良好运转的各项工作。

(二)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制度学习、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住建系统各项目业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当前我局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就如何规范招投标程序,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重点阐释和说明,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各业主(具体实施单位)法律意识,在住建系统营造浓厚的遵法守法氛围,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对住建系统各项目业主(具体实施单位)招投标工作责任人开展了招投标业务知识测试。

(三)关于“业主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主人翁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心中无敬畏,对职能职责心中无底线,当家不管事,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一是目前各项目业主(具体实施单位)已落实专人一名,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从立项审批、规划选址、预算设计、财政评审直至开工建设等工作。

二是认真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审查的重点内容:严把从业人员资格、资质关,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不符合从业资格、资质的,实行禁入制,防止了无资格、资质和越级承包现象的发生;严把评标、定标公正关,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

三是住建系统每个项目都派驻现场代表,现场代表为该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单位管理、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责任负责。

四是加强对监理单位是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监理,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旁站监理是否到位,建筑材料核验和工序验收把关是否严格等方面的监管。

(四)关于“业主单位招投标领域参与人员作风不扎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环节漏洞百出、问题不断”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分别对城建股、房管所、环卫所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作为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学习,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流程;要认真严格选派有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较高的项目现场代表;要加强项目现场代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职尽责,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监管,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城建股约谈了开江县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督促中介机构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

三是住建局对房管所负责开江县2021年建设社区片区老旧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职工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并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

四是环卫所约谈了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要求代理机构全力配合,积极安排人员,协助整改工作。

五是各项目业主(具体实施单位)加强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及时对工程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档案整理、归档及移交等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管理,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整理好的项目档案资料统一交各单位档案室管理。

(五)关于“开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对环卫所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针对工作不仔细,给予批评教育;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必须认真负责,工作仔细用心;并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县住建局对项目具体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勘察设计2020年7月27日开标,代理机构于2020年7月31日将评标结果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公示内容包含投标报价和业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招标站对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失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查,该项目由于工作人员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但代理机构自查发现后及时发布了补遗澄清予以更正。因未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对代理机构批评教育,责成代理机构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四是县住建局对项目具体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经核实,对监理单位四川大道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对接时未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工程建设情况的问题,按合同约定予以监理单位处罚12300元,并责成四川大道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2000元处罚。

五是建筑业股、环卫所对项目经理刘某和技术负责人羊某在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到位问题,按合同约定予以施工单位处罚15000元,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对项目经理刘某、技术负责人羊某予以停止执业6个月的处罚。

六是县住建局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五方参建责任主体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六)关于“开江县蕉溪河、澄清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问

一是县住建局对城建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签订事宜,严格控制合同拟草、校对、内部审核时间。

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定,及时送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审查、审定,并跟踪进度,坚决杜绝先开工后签订合同的情况。

(七)关于“开江县中心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对城建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是城建股分别对施工单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约谈并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

三是住建局对施工合同未签字工作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工作不仔细等问题,要求其引以为戒,加强学习,端正工作态度,并按规定及时补充完善资料。

(八)关于“开江县2021年建设社区片区老旧小区建设项目”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对房管所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是住建局对房管所负责开江县2021年建设社区片区老旧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房管所强化了业务培训和公文资料的内部审核、审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从源头上杜绝差错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文件文稿质量。

三、强化成果巩固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招投标深入治理的不竭动力,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增添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落实长效机制,常抓常管常督,确保整改到位。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整改工作的总结和整改成果的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存在漏洞或已失效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研究制定,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在改进工作作风、纠正不良习惯等方面狠下功夫,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8222658;邮政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路317号;电子邮箱:514766072@qq.com。

中共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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