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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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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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田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7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做好2022年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的要求,各地应当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在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基础上,统筹用好各项资金,确保完成当年农田建设任务。

三、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市县财政对应安排的地方财政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请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录入市县资金相关数据。请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四、请按照《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制度规定要求,分解下达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与川粮油、川鱼(稻田养鱼)、川菜等现代农业“10 3”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统筹实施,协同推进全省“10 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开财农【2022】42号附件.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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