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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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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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川财综〔2020〕29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2021年开江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的全面评价,现将自评报告呈报如下。

一、 总体评价

我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需求的紧迫性,及时科学的分配了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并通过安排本级财政资金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我县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程序有严格规范的要求,并将绩效管理贯穿到整个资金使用流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改善了我县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88%以上,有效提升了居民幸福指数,工程建设拉动了投资和消费,对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租赁住房保障90分,老旧小区改造93分,城市棚户区改100分。

二、租赁住房保障绩效指标分析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情况

2021年,我县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48.19万元。

2.资金分配情况

我县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江府发〔2020〕4号)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按规定在收到资金预算30日内将资金指标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

3. 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预算安排50万元,实际执行48.19万元,预算执行率96.38%。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经过开江县审计局对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储备情况

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我县按时报送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三)产出效益

1.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2021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0套,实际筹集603套。

2.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

2021年我县未计划新筹公租房房源。

3.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2021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200户,实际我县当年向符合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249户发放了租赁补贴48.19万元,任务完成率124%。

4.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对申请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保障率100%。

5.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00套。

6.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正在完善中。

7.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实行租金浮动管理,对保障房租金实行分类收取,按家庭收入情况差别化确定租金标准; 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创建科学入住机制;实行物业跟踪管理,打造服务满意小区。

8. 工程质量

我县对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公示、合同管理等程序有严格规范的要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五方主体验收,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租赁住房保障满意度

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能够住有所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家庭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调查,获取满意率为89%。

三、老旧小区改造绩效指标分析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情况

2021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62万元,居民等社会筹资占改造项目资金比例8.3%。

2.资金分配情况

我县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按规定在收到资金预算30日内将资金指标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

3. 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预算安排1562万元,实际支付1175万元。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经过开江县审计局对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储备库情况

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实现同步录入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改造意愿、改造方案、工程进度、改造前后效果的数据、图片信息;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

2. 统筹协调机制

我县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年度改造计划均与水电气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对需改造水电气信等设施的小区,开工改造前均就水电气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

3. 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我县按时报送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三)产出效益

1. 改造计划完成率

2021年我县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个(开发区片区、小南街片区、平桥片区、建设社区片区、建设北路片区、嵩峰寺街片),共22个小区,涉及居民1881户,面积18.66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率100%。

2. 居民参与

召开群众座谈及院坝会,广泛宣讲老改政策,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参与老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老改氛围

3.改造内容

结合改造小区实际,增添消防设施、雨污管网改造、增设庭院照明、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4. 工程质量安全

我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操作,实行全程安全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长效管理机制

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后,引导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公司就,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及补建续筹制度,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管养的资金需求。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在对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设计,同步推进小区周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

我县在充分征求小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改造方案,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将改造施工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切实将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获取满意率为88%。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指标分析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情况

2021年,我县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243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744万元,县本级资金694万元。

2.资金分配情况

我县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按规定在收到资金预算30日内将资金指标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

3. 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预算安排2438万元,实际执行24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经过开江县审计局对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储备情况

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我县按时报送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三)产出效益

1.年度计划完成率

2021年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实施棚户区改造601户,改造方式采取实物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其中405户由政府搭桥,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正在进行选房阶段;新建安置房196套,现已开工建设;完成率100%。

2. 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

2021年竣工达到交付是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为100%

3.工程质量

我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操作,实行全程安全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

我县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让居民自主、自由选择安置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满足了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的需求。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调查,获取满意率为9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难度大。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大多修建于2000年以前,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大部分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居住环境差,房屋陈旧,管线老化不规范,无消防设施,污水排放不畅,没有进行维修资金归集和物业管理。各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不是很统一,老百姓自筹资金积极性不高,改造推进难度大。

(二)项目征拆工作难度大。一是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的经营性房屋及住房与国有土地门市及住房拆迁补偿差别较大,二是少数被征拆户提出过高要求,不满意现有安置补偿方案,致使征拆难度很大,影响项目推进。

(三)公租房后续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住房出现维修问题较多,后期维护资金量需求大,同时住户有不满情绪,对租金收缴阻力很大;二是各惠民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小区秩序管理存在很大难度。

(四)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上级专项补助基础上,需要投入大量的县级资金,但我县财力十分困难,土地收益不够理想,引进社会资金较难,资金缺口非常大。

五、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力度。一是政府要做好引导者和沟通的桥梁,以需求为导向,拉动小区居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政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保证改造内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公开透明;三是对于承接任务的施工主体,要进行阶段性监督,做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相统一,确保施工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四是对于改造后的小区维护管理,要在理顺责权关系、明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后实现可持续地管理和运营。

(二)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严格按照《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开江府发〔2020〕4号),开展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分配、运营、使用、退出、维修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切实提高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效果。

(三)多元化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在争取中央、省级补助的同时充分挖掘相关可能收益来源基础上,通过建立相应的投融资模式和后续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按照资金使用成本最低、足额及时到位、使用方便的要求,坚持市场融资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多方筹措资金,切实保障我县保障性安居工作推进有力。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新)(1).xls​ 

 

 

 

附件:1.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2.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3.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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