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13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中央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的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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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2.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xlsx
3.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4.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xlsx
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