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2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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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开江县202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开江县202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

为科学、及时、有效的防控狂犬病,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按照“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方针,全面落实“管、免、灭、测”综合防控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防控狂犬病疫情。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场镇的村(居)民饲养犬只由村(居)委会初审登记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免疫登记并审批发证(准养证),免疫率、审批办证率达90%以上;城区的居民饲养犬只由淙城街道办事处初审登记,统一报公安部门审批发证,免疫率、审批发证率达95%以上。

(二)合法犬只拴(圈、套狗笼嘴)养率达100%,拴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严禁犬只无套敞放,违规犬只捕杀率达100%。

(三)犬伤暴露者伤口及时规范处理率、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率分别达100%。

(四)加强犬只管理,及时规范处置一犬伤多人等重大群体事件,力争全年无狂犬病病例发生。

(五)狂防宣传知晓率,学生达100%,村(居)民达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县狂防办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狂犬病防控形势,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等防控措施,适时对各乡镇(街道)狂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收集信息和相关资料。

(二)各乡镇(街道)、县狂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投入狂防工作经费,安排人员具体落实狂防工作;将狂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春季狂犬病防制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集中免疫、审批、办证、捕杀等工作。要与养犬户签定养犬承诺书,将村民养犬情况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完成2021年市上下达的犬只带毒检测任务。

(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狂犬病暴露规范化处置门诊并规范处置犬伤伤口。

(六)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狂防知识培训率达100%,各中小学校狂防知识健康教育授课率达100%,对养犬人员健康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

(七)一旦发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例及一犬伤多人事件,各乡镇(街道)、部门务必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县狂防办(联系电话8229783),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发生狂犬病疫情的乡镇(街道),必须在疫情发生1个月之内完成疫点3公里范围内所有犬只捕杀工作,3年内禁止养犬。

(八)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初春防工作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20日、8月20日、12月20日前向县狂防办报送工作计划、信息、报表、总结等,报告及时率100%;各狂防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工作计划,落实防控措施,撰写工作总结,及时向县狂防办报送。

四、工作安排

(一)3月底前,开展犬只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表册全、项目齐。

(二)4月1日—31日,开展犬只免疫、挂牌、发证等工作,与养犬户签订养犬承诺书。

(三)5月1日—20日,开展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向县狂防办报送春防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资料立卷归档备查。县委目标绩效办适时开展春防工作督查。

(四)9月15日—10月31日,对秋季幼犬做好补充免疫工作,认真开展秋季狂犬病防制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犬只日常化管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春秋两季)违规犬只捕杀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流浪犬、敞放犬等,减少犬只伤人(畜)事件,防止狂犬病疫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持警钟长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畏难、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机构健全、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效果明显。

(二)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在春防、秋防前期和“9 f 28世界狂犬病日”期间,集中开展狂防知识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狂防工作氛围,切实增强依法养犬和科学防病意识,提高支持、参与狂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县融媒体中心开展狂防工作专题宣传报道4期以上;各乡镇(街道)要在场镇、公路沿线和村组张贴宣传标语,在卫生院、学校设狂防宣传栏,各学校开设狂防健康教育课。

(三)注重协作,形成联防合力。各单位要在县狂防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履职尽责,信息共享,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狂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县狂防办要组织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狂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督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委目标绩效办继续把狂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狂犬病疫情发生或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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