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2018年1—2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镇主要领导批示,现将2018年1月至今安排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近期会议出勤情况
(一)就业扶贫“春风行动”到会情况。2018年2月7日上午,全县春风行动招聘会普安专场在工业园区举行,要求各村(社区)组织农民工在当天上午9:00前到达会场,按时到场的村(社区)有筒车铺村、新河村、青堆子村、谭家嘴村、富康社区;启动仪式结束后才到达会场的有马溪沟村;缺席的有罗家坡村、水口庙村。
(二)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情况。2018年2月27日上午9点,普安镇党委政府在普安镇四楼会议室参加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忠武通报表扬全县2017年度“零”信访村,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平对迎接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通知要求镇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村(社区)书记参会。马溪沟村支部书记王联坤未参会,文书蒋先军代会迟到,新场村支部书记陈明骏迟到,交管办高友莲迟到,计生办陶静无故缺席。胜利村支部书记张波因会风会纪被通报。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情况
2018年1月8日至1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于我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部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仍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回访中又发现诸多问题。仙耳岩村、胜利村、水口庙村无人值班,谭家嘴村、观音寨村、杨柳湾村、新场村、天星坝村无支部书记与村支两委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其中新场村和杨柳湾村问题较为严重。
三、镇党委、政府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资料上报情况。一是《2018年拟减贫人员花名册》要求1月28日之前上交,各村(社区)电子版均已交,但新场村未按时交回纸质版资料。二是《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要求2月1日之前上交,按时上交的村(社区)有胜利村、玉皇观村、仙耳岩村、水口庙村、宝塔坝村、罗山槽村、筒车铺村(无纸质)、新河村(无纸质);迟交的村(社区)有富康社区(无纸质)、九石坎社区、峨城社区(无纸质)、天星坝村、东岳村、界牌沟村、罗家院村、杨家坝村、谭家嘴村、新场村、杨柳湾村、罗家坡村(无纸质);观音寨村纸质、电子均未上报。三是脱贫攻坚1月份报表要求2月10日之前上交,按时上交的村(社区)有玉皇观村、新场村、马溪沟村、杨柳湾村、罗家坡村、九石坎社区、天星坝村、水口庙村、鑫源社区、东岳村、仙耳岩村、青堆子村、富康社区、谭家嘴村;迟交的村(社区)有峨城社区、胜利村、新河村、观音寨村、界牌沟村、罗家院村、杨家坝村、宝塔坝村、筒车铺村、罗山槽村。
(二)结对帮扶贫困户完成情况。根据上报帮扶图片资料,我镇机关大部分干部均能按月到贫困户家中慰问和开展帮扶工作,但仍然有极少数干部不主动作为,少数干部经镇脱贫办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促后,方才上传帮扶图片,并且照片质量较差,无法全面体现出开展帮扶的具体成效和措施;一些干部帮扶次数较少未达到上级领导要求。
四、督查整改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之年,是全县整县脱贫摘帽之年,各村(社区)和镇辖各帮扶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要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和落实决策部署,保证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零”上访,切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决胜战。
(二)切实推进问题整改。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对观音寨村支部书记涂兴平、新场村支部书记陈明骏、杨柳湾村支部书记周依东予以通报批评,包村领导负责对仙耳岩村、胜利村、水口庙村、天星坝村、谭家嘴村、罗家坡村党支部负责人和计生办负责同志提醒谈话,并将谈话记录复印提供给镇纪委备查。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整改,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被通报的3名支部书记于3月7日前将书面检讨交镇纪委,逾期不交者,一律作停职处理。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参会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通知对应人员参会;严格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主动关闭通讯工具或作静音处理,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或擅自离开会场;严格请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需委托人员参加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严禁缺席、擅自委托人员代会。
(四)切实抓好追责问效。对于全年通报3次以上的集体和个人,镇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将结果运用到评先选优、晋级晋升和绩效考核中。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各村(社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照负面清单,件件整改到位,保证在3月2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