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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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监测站: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实行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二、局党组对局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股室、监测站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各股室、监测站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一岗双责”,根据职能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措施,适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隐患,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排查,确保上级部署落实落地,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局面。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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