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治理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经开区
发布日期: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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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企业、各相关单位、各股室:

根据《关于印发<开江县“扬尘治理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整治办〔2021〕5 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做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的整治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经开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法律依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立即开展整治宣传,采取强力管理措施,切实解决经开区管理辖区扬尘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控制经开区辖区施工扬尘污染,杜绝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园区指导监督、企业实施落细,精细化整治,推动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环境显著提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扬尘降尘治理责任

1.落实监管责任。经开区加强项目工程总体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常态化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日常检查。

2.落实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在整改扬尘降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治理漏洞,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对导致严重扬尘污染的施工项目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落实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扬尘降尘控制措施,加大扬尘降尘治理投入,严格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拆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环保要求100%采取喷淋等湿法模式作业,拆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者有效覆盖。

(二)严抓扬尘污染整治

1.完善场地围挡。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检查是否进行全封闭围挡。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出登记,限期整改,加强复查,确保严密、整洁。

2.完善洒水降尘。督促施工方在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和渣土运输等作业时实施洒水降尘;偶遇大风天气不适宜施工作业时应停止作业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现场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3.规范车辆运输。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为加盖可密闭,装运中严格控制装载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车辆出场前要遮盖严密,严禁抛洒,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在指定场所倾倒。施工场地内须设置车辆清洗池或者配备冲洗机。安排专人进行进出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出场后不污染场外道路。

4.保障裸土覆盖。根据土地使用用途及频次,分类别采取覆盖措施,加工区、供地道路等常用区域采取硬化措施;使用较少的区域使用碎石覆盖;基本不使用区域使用低密度防尘网卷覆盖,减少扬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经开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员为成员,专人专班负责扬尘整治工作,加强与建设相关企业对接,积极开展督查治理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辖区施工企业宣传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开江民生调查品牌,积极动员企业及员工个人参与扬尘治理,树立“环境问题人人有责”意识,定期做好防治工作情况通报。

(三)狠抓落实

梳理在建项目清单,确定重点检查整治对象,建立检查台账、问题清单,及时通报检查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好回头复查,整改到位后进行销号,到期未及时整改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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