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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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开江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锐意进取、主动作为,2020年法治开江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统筹谋划,牵总引领作用高效发挥。一是强化工作安排。对标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开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督导考核。联合县委目标绩效办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79个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2次,有效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生根。三是强化示范推优。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择优选出26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深入推进“9+3”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39个村(社区)和21个部门进行创建指导。选送“‘四三工作法’助推合法性审查”和“宝莲灯未检团队用温情点亮未成年人‘心灯’”,荣获达州市“十大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四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坚持各乡镇、部门每半年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年底前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责任担当,疫情防控壁垒全面筑牢。一是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成立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组建由县级领导负责的12个工作组和3个工作专班,启动多部门及乡镇(街道)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了上下联动、高效敏捷的作战力量合成体系。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加大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全面关停城区临时农贸市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45余人次,临时关停餐饮馆969家、农家乐16家、食品经营企业708家,劝退取消农村宴席1541起。加强涉及疫情防护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检查医疗药品用品器械经营单位2315家(次),开展价格监管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次,现场责令整改68家。公安机关累计出警1902人/次,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5件,依法处理92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7件,查获1200只“飘安”假冒口罩。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及时转发和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等文件,成立法治审查工作组,依法依规审查县政府疫情防控举措、通告公告等21件,提出意见15条。保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全面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疫情期间排查矛盾纠纷5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574件。利用LED、短信、网站、微信以及防疫流动宣传车等,扎实开展防疫宣传。

(三)健全长效机制,行政决策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完善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全年县委常委会学法5次,政府常务会学法18次。持续推进乡镇和部门会前学法,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党政法律顾问团力量,健全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印发《开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增强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政机关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完善落实法制审查前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严格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决策113件、规范性文件55件、重大合同580余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200余次,为建设法治政府保驾护航。

(四)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一是唱响“开心办满意归”政务服务品牌。推行供给更准开明办、流程更优开放办、效率更高开拓办、服务更好开创办“四办”工作模式,提供“一网办、开心办、免费领、满意归”特色服务,努力做到马上就办、就近能办、一次办好和随时可办,2020年10月至年底,提供免费邮寄186次、免费刻制印章30个、免费提供电子证照服务2万余份、免费打印复印1万余份。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合理布局投资建设、企业开办、市政公用、不动产登记4个综合窗口,整合设置万达开VIP服务、公安户政、税务服务3个办事专区,开设农村居民保险业务窗口,在全市率先引进城普两镇户政业务入驻公安办事窗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一门、一次”办理,目前全县107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比达82.8%。三是促进一体化平台规范运行。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乡镇、村社延伸使用,方便群众“网上可办”、“就近能办”。规范配置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提升全程网办占比至75%,网上可办依申请事项达到100%。广泛引导办事群众开展服务事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达54.65%,满意率为100%。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提升解读回应质效,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071条,回复书记信箱信件285件,县长信箱421件,满意率100%。

(五)规范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更加权威高效。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持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58项。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819个执法证件予以审查,审验合格率9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评查执法卷宗36件,重大执法决定备案541件,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10余份。四是优化复议应诉。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应诉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强化府院联动,与万源市人民法院建立了行政应诉联动协调机制,坚持每季度通报交流信息资料,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案件24件。

(六)深化社会治理,法治社会环境明显改善。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0年开江县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三交”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开展“3.8”“3.15”“6.26”“12.4”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多部门在橄榄广场集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日活动。积极构筑我县“LED屏、短信、网站、微信、书籍”五位一体宣传模式,微信公众号、普法短信精准推送普法信息共计3000余条,LED显示滚动播放法治标语20000余次、法治视频25条。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和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加强重点领域调解,在医疗、交通、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方面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明确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43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五访四谈三结合”和“三人四级”矛调机制,全年调解矛盾纠纷2846件,调解成功率达98.63%。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2个,形成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有效解决站室空心化问题,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办理公证993件、援助案件264件、司法鉴定245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200余人次。四是探索创新基层治理。全面启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长岭镇创新开展“有事请找我”基层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整合镇、村、组及社会各方资源,建立三支队伍、搭建三个平台、推进三项服务,实现政策咨询身边就有明白人、涉农事务一次就办成、矛盾化解村社就能行的为民服务新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锚定目标、务实谋划,奋力开启2021年法治开江建设新征程

(一)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法治档案制度。加强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逗硬法治考核评价,抓好成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科学制定《法治开江建设规划(2020-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公益诉讼。推行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制度,依法办好行政复议案件。

(四)进一步抓好法治社会建设。科学谋划《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深化“法律七进”。加强基层法治保障,全面推进党政部门、乡镇、国有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狠抓两所联动试点工作,做好“公调对接”和特殊人员联管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巩固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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