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县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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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科经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0] 186号)转发你们,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研通知文件,积极摸排、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积极争取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达州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夯实工业经济基础。

2、项目征集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局需在11月6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请通川区、达川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11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推荐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园区类项目需各县(市、区)园区管理机构转报至县(市、区)经信局,县(市、区)经信局以正式文件向市经信局推荐,由市经信局统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

3、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局以正式文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上报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同时,抄送达州市经信局。

4、各县(市、区)务必严把审核关,注重征集项目质量,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0] 186 号)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6日

转发 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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