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府公告〔2022〕10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第十条之规定,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自2022年8月31日起,在铁路两侧已设立并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等行为,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及铁路运输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