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开江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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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开江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2022年4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开江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关于“水产养殖基地新太片区项目,不按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批复要求,变更项目设计编制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对当时的项目管理人员唐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了思想教育。二是结合“四心”“三不”活动,由分管领导对责任股室负责人贺某谈话,股室负责人对办事人员谈话,针对问题,督促完成了整改。三是制定了周工作报告制度,周一制定工作计划,下周报执行结果。

2.关于“学习政策文件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关于“对招标领域政策文件未认真学习”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将招投标领域政策文件纳入中心组、支部学习计划并由党建办督促学习;二是在局机关“四心”“三不”作风教育整顿大学习第三十九期、第四十七期、第四十八期系统学习了《四川省公安厅打击串通投标犯罪的6起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中观看“廉洁四川”《治理招标乱象》警示教育片。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通过“四心”“三不”作风整顿大学习加强对招投标领域法规法规的学习。二是由局党建办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3.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代理招标履职不到位,水产养殖基地新太乡片区项目和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未对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光盘拆封查验;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性条款,水产养殖基地任市镇片区、新太乡片区、回龙镇---天师镇水果生态农业发展基地3个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注册在达州市的法人企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牵头,农业股负责人贺某对当时的项目管理人员唐某某进行了谈话,了解了事情原由,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建立了内控审查制度,确保在以后的招投标领域中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关于“投标人涉嫌围标、中标”的问题。

关于“水产养殖基地新太片区项目,于2017年9月27日和2018年1月15日两次组织竞谈确定设计编制单位,参加竞谈的三家公司完全一致;重庆标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施工设计编制内容和重庆数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第二次施工设计编制内容完全一致;重庆数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标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两家公司前后中标,同一人曾担任这两家公司的高管,两家公司涉嫌关联”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涉事公司进行了情况调查:该项目是我县最早引进水产养殖业主发展水产养殖,最先规划在永兴镇和讲治镇,设计单位经邀请谈判确定为重庆数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但在实施过程中,永兴镇政府及项目村提出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的土地分散在多个村,田块调整不了,村民不同意土地流转发展水产养殖,经报县政府批准该项目暂停实施。第二次经县政府同意后工程措施全部调整到新太乡。第一次方案作废后重新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确定设计单位为重庆标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家设计公司在2018年1月15日前不存在关联。二是4月20日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中标单位履行合同不严格”的问题。

关于“工程严重逾期,果林 微田园保温库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约定工期为60天,现已历经一年多,仍未完工;没有或伪造施工日志,6个项目无施工日志,水产养殖基地任市镇片区项目,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记载的星期与日期出现的错误一致;违约变更项目管理人,果林 微田园保温库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现场实际的项目经理均不相同”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4月25日,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再次对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果林 微田园保温库建设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全面完工,同时督促及时建立施工日志,并确保施工日志的真实对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果林 微田园保温库建设项目及时完工,同时督促及时建立施工日志,并确保施工日志的真实。二是农业农村股负责人贺某对甲方施工代表邓某某进行了谈话教育,督促正确履职,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日常监督,对随意变更项目管理人的果林 微田园保温库建设项目负责人处罚款4000元。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7月底前完工。

6.关于“监理单位履行合同不严格”的问题。

关于“监理弄虚作假,2016年广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中提供了两本监理日志,同一天记录内容完全不一致;水产养殖基地新太乡片区项目,监理工程师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签名笔迹与项目基他资料中的不一致;监理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对施工行为进行监管。2017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中无监理人员签字;2017年和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回龙镇---天师镇水果生态农业发展基地项目、莲藕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无监理日志”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的2016年广福镇高标准农田、2017年和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项目监理方四川兢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四川省众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川区分公司、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纳入财政局项目监理黑名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二是农业股负责人贺某对施工代表邓某某进行了谈话教育,督促正确履职,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7.关于“业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程序不规范,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无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该项目工程变更和新增的批复,无省农发办关于该项目工程调整变更工程措施的批复,仍按变更后的内容实施;水产养殖基地新太乡片区项目于2017年10月完成了施工设计编制预算,但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27日才批复同意。超工程进度拨款,水产养殖基地任市镇片区项目合同为517.04万元,约定拨款方式为“三三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60%),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但2018年8月21日已拨付360万,占合同价款的70%;莲藕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合同价为788.8万元,约定拨款方式为“三三四”(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合同价款的30%),2017年11月工程没有竣工验收前,共拨款406万,占合同价款的51%;履职不到位,未收取违约金。对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约变更项目管理人员和延迟工期行为,均没有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政府采购监督未完全到位,部分采购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参加。资料填写不完整,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养分平衡剂政府采购项目无验收报告,水稻配方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报告中验收组、采购人未签字盖章”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重新对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进行了整理规档,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该项目工程变更和新增的批复,省农发办关于该项目工程调整变更工程措施的批复,确实由于人员调整和股室合并导致档案丢失,因此,财政局机关纪委对原责任人唐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督促正确履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制定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监管拨付流程。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及廉洁从业情况方面

8.关于“责任人作风不实、乱作为”的问题。

关于“资料归档不完整,招投标领域的工程项目资料不完善。2016年至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27个。其中,14项缺合同,16项缺验收报告,21项缺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采管股会同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整改;二是对资料不完善的项目,按照类别或主办股室,由承办股室具体负责补齐相关资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三是由采管股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教育。

(四)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和上级督查、自身自查发现的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9.关于“个别问题整改进展慢”的问题。

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还有1项(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小组对全市政府集采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情况发现的问题)正整改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工作组2021年10月对我县2020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进行随机抽取5个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于同年11月反馈我县5个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评审因素的设置与采购需求无关;2.量化指标与采购需求未完全对应;3.未依法公告政府采购合同。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我们立即开展了调查。二是于2021年12月29日分别对涉及的开江县职业中学、开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开江县卫生健康局、开江县总工会、开江县人民法院5家采购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发《监督检查说明通知书》,要求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针对招标文件缺陷的相关事实和内容,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书面说明。如逾期不予提供和答复,视为拒绝接受财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情形,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将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同年30日对涉及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时限内将整改的情况报我局,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严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制科学、准确、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用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编制制度的优势,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强化采购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学习与宣传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积极传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政府采购的廉洁意识,树立对政府采购的高度政治站位和工作责任心,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再度发生,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建立全面系统监管机制。探索构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形成涵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着力提升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效力。

(五)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

10.关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工程施工、管理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人岗不相适,专业技能培训机制不健全,致使整个施工过程管理混乱,资料收集归档不完善。二是压证施工的监督执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压证施工的监督执行机制;三是邀请我局法律顾问通过“大学习”读书班暨喜迎二十大“讲纪律、守规矩”法制教育主题宣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法纪意识;四是安排局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管理技能培训。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通过招录方式加强采购管理专业人员的配备。二是继续加强档案规范管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坚持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从源头上下功夫,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一)直面问题,持续有力抓好整改工作。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即整改到位;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锲而不舍抓完成;对有确定时限整改到位的,全部要按计划进度落实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精准施策,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章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加强执纪问责,确保制度发挥作用。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和作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坚定不移保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8229585邮政地址: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38号电子邮箱:636250

  

 

中共开江县财政局党组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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