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开江县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开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就成立开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贤波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橹洁 县政府副县长
陆世斌 县政府副县长
程先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 辉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周昌喜 县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叶 展 县信息公开办副主任
唐世顶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简红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良国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伦高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余 波 县委网信办主任
刘志巩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大见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孙成勇 县发改局局长
潘先平 县经信局局长
李祖念 县教科局局长
唐方林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谭奇才 县司法局局长
郑锡军 县财政局局长
马 骏 县人社局局长
李亚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和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伟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张 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 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晓铭 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蒋兴芬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德勋 县统计局局长
李一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洪霞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海军 团县委书记
程晓兰 县妇联主席、县政府妇儿工委办主任
刘益宏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蒋胜之 县残联理事长
刘启文 县关工委执行主任
邬宗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相关负责同志和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