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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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

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是我县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县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困难、设备损坏较多、垃圾收运不规范不及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定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动建立有利于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营效率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我县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管理水平,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短板。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方面的各项问题,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城镇污水及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和稳定运行的工作合力。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乡镇污水处理管网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本辖区场镇(城区和普安场镇除外)内污水处理管网接入及管网损坏、污水直排等情况,形成排查记录,对应接未接、管网损坏、污水直排等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于2020年城普公司新建污水处理管网的乡镇,要及时联系县城普公司研究解决。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城普公司、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

(二)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排查。由县城普公司负责对甘棠、八庙、长岭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提升泵)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由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任市、宝石、梅家、沙坝场、胡家沟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由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排查设备安装是否完善、设备是否损坏、主管网是否破损、进出水浓度是否正常等问题,并形成排查记录和问题台账,2021年5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城普公司、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

(三)开展城乡垃圾收转运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牵头在本辖区内开展生活垃圾收转运问题排查,重点对场镇垃圾收转运、农村垃圾收集点的清扫保洁、收集转运情况开展排查,排查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排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务必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

责任单位:县治理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

四、加强指导监管

(一)强化城乡垃圾收转运监管。县治理办要牵头负责做好全县县城建成区外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收转运排查,督促各乡镇(街道)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由县治理办收集建立我县“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相关资料,同时要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形成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开展整改,确保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正常运行。

(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县城普公司要督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单位做好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行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设备及主管网排查,督促施工方每日按时填写运行记录,时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数据,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新建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和运维移交。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梅家、沙坝场、任市、宝石、胡家沟5座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指导,督促施工方加快梅家、沙坝场2座污水处理厂的设备维修进度,务必在5月底前完成设备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后及时移交。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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