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新宁镇党委进行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专项巡察。2021年5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新宁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予以公布。
一、“批少建多”问题方面
(一)关于“胡家沟6组刘志彬,2019年新建房屋,占地面积超83平方米,建筑面积超300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胡家沟6组刘志彬,2019年新建房屋,占地面积超83平方米,建筑面积超300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刘志彬进行教育工作,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二是落实村社巡察工作,严防继续加建。
3.下步工作措施:此违法事实已锁定,由新宁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对部分违法建构筑物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罚款处罚措施,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待违法事实认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
(二)关于“穿心店村4组肖光杰,2019年10月新建房屋,占地面积超115平方米,建筑面积超380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穿心店村4组肖光杰,2019年10月新建房屋,占地面积超115平方米,建筑面积超380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该问题于2020年由县纪委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对应处分。二是新宁镇党委已责成穿心店村委落实巡查责任,责成其本人停止违建行为,目前未再动工。
3.下步工作措施:因该房超面积较大,需持续整改,我镇正在研究整改方式,并报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
二、“违规改建”问题方面
(一)关于“万花岭村10组村民梁是文,自行改建房屋,占地160平方米,巡察时正在修建”的问题。
1.关于“万花岭村10组村民梁是文,自行改建房屋,占地160平方米,巡察时正在修建”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镇村两级已现场制止修建行为,驱离工程人员。二是对梁是文进行教育工作,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
3.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万花岭社区落实专人负责巡查该户,进行重点监管,如有继续加建行为立即制止和上报,目前尚未发现复工行为。二是由新宁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对部分违法建构筑物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罚款处罚措施,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待违法事实认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
(二)关于“原周家河坝村3组村民吴应聘,2020年4月自行改建房屋,占地104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原周家河坝村3组村民吴应聘,2020年4月自行改建房屋,占地104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镇村对其在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他本人表示认同。
3.下步工作措施:吴应聘户籍4人,因旧房已成危房,在原宅基地进行翻建,占地104平方米,未超占地面积,因该户在外务工,现房屋无人居住,我镇多次联系并告知其及时完善建房资料,他本人表示年底回家办理。
三、“违规扩建”问题方面
(一)关于“胡家沟村11组陶至平,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后于2020年在屋后进行扩建,扩建面积60平方米,目前已竣工”的问题。
1.关于“胡家沟村11组陶至平,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后于2020年在屋后进行扩建,扩建面积60平方米,目前已竣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陶至平进行教育工作,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二是落实村社巡察工作,严防继续加建。
3.下步工作措施:由新宁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对部分违法建构筑物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罚款处罚措施,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待违法事实认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
四、“违规加层”问题方面
(一)关于“周家河坝村2组吴应奎,2017年擅自在屋顶加修第三层,面积56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周家河坝村2组吴应奎,2017年擅自在屋顶加修第三层,面积56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吴应奎户口3人,原房屋占地56平方米,两层,未超面积,其父亲吴显地户口2人,因吴应奎婚后分户,两户人居住于同一房屋,居住环境拥挤便擅自加高一层。对其进行了政策教育工作,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
3.下步工作措施:考虑到该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因其不超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其完善建房资料
(二)关于“胡家沟村9组孙仁祥,2020年对房屋进行了加层,加层面积99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胡家沟村9组孙仁祥,2020年对房屋进行了加层,加层面积99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孙仁祥进行教育工作,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二是落实村社巡察工作,严防继续建设。
3.下步工作措施:由新宁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对部分违法建构筑物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罚款处罚措施,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待违法事实认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违建部分进行拆除。
(三)关于“胡家沟村11组张于贵,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后进行加层,加层面积约100平方米,巡察发现时该行为仍在进行”的问题。
1.关于“胡家沟村11组张于贵,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后进行加层,加层面积约100平方米,巡察发现时该行为仍在进行”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镇村两级到现场多次制止其擅自加层行为,驱离工程人员。二是对张于贵进行教育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易地搬迁等相关政策。三是胡家沟村落实专人负责对该户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存在继续加建行为立即制止和上报,目前尚未发现复工行为。
3.下步工作措施:调查发现该户属贫困户,户籍人口共计10人,易地搬迁房屋面积不能满足户籍人数增加带来的住房需要。针对该问题,我镇已咨询县以工代赈办,按照以工代赈办的回复,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
五、“破坏耕地”问题方面
(一)关于“2020年10月至今,蒋玉成在新宁镇胡家沟村9组随意倾倒弃土,破坏耕地2亩”的问题。
1.关于“2020年10月至今,蒋玉成在新宁镇胡家沟村9组随意倾倒弃土,破坏耕地2亩”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3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经调查,蒋玉成等3人于2018年在胡家沟村9组,租用该处农民土地用作弃土场,与农民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用协议,虽已停止使用,蒋玉成等仍按协议按时支付了租金,我镇要求胡家沟村落实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对该弃土场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识牌。
3.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待2023年合同期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复垦。二是将该问题纳入长期整改事项,直至完全复垦。
六、“一户两宅”问题方面
(一)关于“万花岭村5组刘志奎新建房屋后,没有对旧宅进行复耕或退出,在旧宅基地上擅自搭建铁皮棚扩建并进行木材加工,占地面积480平方米”的问题。
1.关于“万花岭村5组刘志奎新建房屋后,没有对旧宅进行复耕或退出,在旧宅基地上擅自搭建铁皮棚扩建并进行木材加工,占地面积480平方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计划2022年12月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
2.整改完成情况:新宁镇已向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政策,要求其尽快自行拆除违规搭建,转移加工器械,复垦土地。
3.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报请县职能部门,协商解决办法。二是纳入长期整改事项,直至整改落实。
七、“两违建设底数不清”问题方面
(一)关于“两违治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全县“两违”建设的界定标准不清晰,县自然资源局、淙城街道办、新宁镇、普安镇均未明确专人登记健全辖区范围内“两违”建设台账,乡镇、部门未统一明确登记“两违”建设的时间节点、信息要素”的问题。
1.关于“两违治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全县“两违”建设的界定标准不清晰,县自然资源局、淙城街道办、新宁镇、普安镇均未明确专人登记健全辖区范围内“两违”建设台账,乡镇、部门未统一明确登记“两违”建设的时间节点、信息要素”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全镇及各村(社区)结合全县屋顶违法建设排查工作开展问题自查,制定健全辖区范围内“两违”建设台账。二是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巡查发现问题登记台账制度,针对正在进行的“两违”建设进行打击、治理、整改
3.下步工作措施:对于存在多年的“顽疾”问题,登记在册,落实每周巡查制,在减少总量的前提下切实控制增量。
(二)关于“乡镇对“两违”整治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不力,“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不够规范,没有设定消化“两违”建设的工作目标,也未针对“两违”定期研究。综合执法办、国土所负责人为该领导小组成员,对规划和用地侧重审批,日常监管不到位,辖区“两违”建设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乡镇对“两违”整治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不力,“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不够规范,没有设定消化“两违”建设的工作目标,也未针对“两违”定期研究。综合执法办、国土所负责人为该领导小组成员,对规划和用地侧重审批,日常监管不到位,辖区“两违”建设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镇党委会、村(社区)专题会议定期研究“两违”工作,研判“两违”形势以及上级相关政策部署。二是新宁镇创新开展业务定期培训制度,针对打击治理“两违”建设工作,对各村(社区)进行“专人专时”培训。
3.下步工作措施:新宁镇严格按照宅基地及建房审批文件要求,梳理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图,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细化了建房及“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形成制度并上墙,进一步规范建房流程及“两违”巡查制度。
中共开江县新宁镇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