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县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2、负责县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生育保险;负责县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工作;负责县本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工作。
4、承办县本级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医疗费管理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2月,是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有独立法人的县属一级预算单位。现在更名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办公室、信息股、政务服务股、职工审核股、居民审核股、稽查股六股一室,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编制人数27人,现有工作人员24人,退休人员8人。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预算195万元,与2020年219.63万元相比,收入减少0.63万元。
二、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预算248.85万元,与2020年219.63万元相比,收入增加28.31万元。
三、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4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四、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20.54万元,增加28.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原因一是2021年新招录了五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和五险一金的支出增加。原因二是因为2021年医保业务经办下沉到乡镇以及二病工作开展增加了差旅费、宣传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8万元,占13.29%;卫生健康支出199.16万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8.8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3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199.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法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检查的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医保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医保中心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项目名称)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医保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居保业务经办机构运行所需资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
8.住房保障(类):指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