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77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38号)文件精神,现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如数(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规发〔2022〕13号文件要求,该资金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具体项目。请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
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
三、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从2022年起,衔接资金新增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预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激励资金)预算表
监督电话:15228059905 意见收集人:贺清
电子邮箱:510213948@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