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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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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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告第1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县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审计改革创新发展目标导向,深化落实人大常委会议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共审计和调查单位87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368.56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有力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1144”总体部署和“2233”目标任务,以加快建成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先行示范区为战略引领,融合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全县“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提质增效”,助推经济高质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源挖潜力度,探索综合治税新举措,把财政增收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力量。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36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2.63%,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70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2%,全县财政运行稳中向好。

―聚焦“优化结构”,兜紧兜牢民生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强化重点保障,2021年民生支出21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99%,安排乡村振兴资金96000万元,同比增长61.46%,支持和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聚焦“创新导向”,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以绩效引领财政管理方式、发展模式变革,向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理财创新要效能,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领域。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明确县乡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财政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聚焦“经济体检”,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审计委员会多次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审计计划、实施、整改、督查的工作闭环,扎实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建议落实情况“后评估”工作,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1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110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3669万元(比2020年收入增加9546万元,增幅21.63%),其他收入3374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347万元、调入资金135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75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万元、上年结余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110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10050万元、其他支出78604万元、年终结余245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21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026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370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650万元、上年结余39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026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6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3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500万元、年终结余7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6万元,支出9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407万元,支出12179万元,年末结余42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974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1002.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84952.84万元、当年收到预算指标66050万元),财政实际拨付28778.31万元,年末结存123350.54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2021年在疫情持续不利影响下,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聚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重点领域财务支撑,预算管理不断增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事项未全部细化。2021年总预算草案的预算数为270036万元,县级部门和乡镇预算编制数为107095万元,162941万元预算未编制到预算单位。二是预算调整数据差距较大。3个单位预决算报表反映追加预算5900.03万元,实际追加指标8793.34万元,实际追加是报表反映追加的149.04%。三是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需加强。未按要求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更改绩效评价指标和分值权重,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绩效评价缺乏真实性核查,绩效评价结果未能与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有效结合。

(二)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方面。一是财政收入管理需规范。16个公立幼儿园未足额上缴保教费291.50万元;以“代管资金”将土地出让金9.21万元缴入财政专户;非税收入983.60万元未按规定缴库。二是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需加强。已完成采购不需要继续使用的资金47.81万元未清理盘活。

(三)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一是资金下达不够及时。超过30日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79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96.32万元。二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个项目中涉及3个未开工的补助资金1805万元;5个应完工未完工的补助资金1516万元。

(四)财政风险防控落实方面。一是财政收入虚增。虚缴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696.20万元、将教育收入2375.45万元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缴入国库,虚增收入14071.65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69万元的26.22%;虚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535.7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137006万元的35.42%。二是财政专户管理需强化。2021年从财政专户拨付征地农民社保欠费10818.06万元、城普公司非融资保函保证金5000万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资金4500万元。三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需提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缺口13272.64万元;3个专项债券项目应拨未拨资金3055.68万元;改变债券资金用途798.01万元。

审计分析认为,财政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等财政基础工作水平不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捉襟见肘,财政可持续运转较困难,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持续对县级部门实行大数据审计,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重点对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审计核查,对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永兴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不断增强,较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1444.93万元未编入2021年部门预算;永兴镇预决算编制未统筹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366.27万元。

(二)决算编报不够规范。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支出账表不一致,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与财务实际支出差异较大,涉及金额4102.88万元;永兴镇2021年度决算报表与乡镇财务支出差异较大,涉及金额601.14万元。

(三)部分资金统筹需加力。部分财政资金统筹或清理盘活力度不足,个别单位和项目的财政资金长期结存账上,未发挥资金效益,如永兴镇2年以上未收回统筹使用存量资金327.46万元;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44.84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县卫生健康局和永兴镇未清理往来款项2968.16万元。

(四)财务基础工作需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县卫生健康局将财政资金拨付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97.77万元,现金管理不到位资金23.50万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县应急管理局支出8.40万元未会议研究;资产管理不到位,县卫生健康局13.87万元未按规定核算、县应急管理局账表不符79.74万元、永兴镇账账资金相差140.92万元。

审计分析认为,揭示反映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准确,脱离实际需求,未考虑收入变化因素或以前年度结余结转,导致资金结余逐年增长,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还不到位,预算编制审核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重视审计监督预警作用不够。各单位对审计机关揭示反映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加强审计整改的主观能动意识不强,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未举一反三、系统梳理、查缺补漏,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三是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不强。预决算编制不准确、账务处理不规范等会计基础工作问题仍在发生,行业主管部门对资金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控制,反映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与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2021年,审计机关持续以中央、省市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4次对全县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审查政策落实总体情况、重大项目完成、重点资金保障等情况,密切关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等情况,抽审25个县级部门、9个乡镇,核查11个项目,审计涉及财政资金77251.73万元,推动4个项目加快建设,督促资金拨付55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未发现违规情形。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保审计情况。对县农业农村局和任市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较好履行了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土地监管力度不够。任市镇3个村(社区)流转土地3431.61亩未按程序实行土地流转备案,2个村(社区)土地流转款13.06万元未支付到位。二是河流水源保护管理不到位。任市镇辖区内河流部分时段水质未达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三是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绩效不高。县农业农村局购置的3辆抽渣车辆闲置和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

(三)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情况。按照市、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对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粮食购销存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鑫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基本贯彻落实了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国家政策规定,基本保障了地方粮食安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粮食存储落实不力。仓容空置数量大,利用率低,原粮存储仅占仓容的24%。二是粮食销售管理不好。造成稻谷霉烂,超出合理范围报损66431公斤,涉及金额7.83万元。三是建设责任管控不足。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379.35万元。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情况。主要对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项目12个,抽查专项资金5967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坚定贯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扶持各项工作要求,实现易地扶贫搬迁3386户9988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投入11个项目225.81万元资金,出现亏损、闲置、经营主体退出等情况。二是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绩效不高。全县共有产业扶持基金4827万元,村集体账上余额779.58万元,其中5个村65万元产业扶持基金一直未使用,31个村结存产业扶持基金10万元以上。三是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33个,5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97.38万元;3个项目已完工但未进行竣工验收,涉及资金1206.43万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审计情况。对全县辖区内13个乡镇(街道)16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内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经营和绩效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期间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累计收入9381.16万元(其中:财政投入5222.12万元、农担贷款1140万元、借款846.21万元、产业收入和投资收益1382.94万元、其他收入789.89万元),投资发展种植、水产养殖、商贸销售和新能源等6类产业累计使用8180.34万元,结余资金1200.8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全域推进“一村一项目 f 党建引振兴”行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乡村产业发展更加兴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产业经营效益不佳。7个产业经营项目为光伏发电、加工销售业等,固定投入137.03万元、经营成本298.21万元,经营收入423.61万元,经营利润率29.60%。二是部分对外投资存在风险。全县投入到非产业资金3752.9万元,2018年6月至2021年底,4年期间总分红收入329.29万元,收益率8.77%。三是个别村社资金管理不好。部分村(社区)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缺乏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有效控制机制,会计资料无法真实地反映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度,跟踪审计县级重大项目2个,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48个,送审总金额34766.59万元,审减率6.41%,促进政府减少支出2228.1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政策不力。开江县河湖连通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内容不严谨,未完全响应招投标文件,涉及金额181.11万元。二是建设单位管理不力。部分项目存在变更签证流程不完整、工程档案不归集、项目送审不及时、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等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的情形仍然存在,4个土地整理项目虚报投资933.88万元。三是参建各方履职不力。部分项目因前期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或技术内容不明确等,导致后期管理协调难度大、结算争议多、合同工期长、资金损失大,如开江县新宁镇第三小学扩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96.6万元。

六、审计移送线索和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2021年以来,不断深化审计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共移送问题线索4条,移送后,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批评教育1人,追回资金5万元,其具体情况已以清单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针对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作出了处理处罚或提出了整改意见,相关单位积极担当整改责任,抓紧抓实整改纠正。下一步,按照县人大审议意见,加快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整改落实,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压实各单位稳定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持续跟踪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推动中央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围绕落实“1144”总体部署和“2233”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各项财税改革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增效作用。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跟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的有效衔接,抓好脱贫攻坚后续相关资金的使用以及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腾出更多财政资源,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发展。二是积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统筹考虑收入和支出情况,合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定期核查和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机制,加大产业扶持、工业发展和科技转化创新投入,保障和提振经济需求。三是加强县级财政运转能力监测,有效管控财政运行风险,强化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流向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三)立足县域工作实际,增强经济发展支撑。一是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强化培育优势企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壮大经济总量,做实经济发展指标。二是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各项工作举措,强化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的推动引领作用,加大金融服务重大项目力度,拓宽企业筹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支撑。三是加大对债务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定期进行各项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消化存量“支出挂账”,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布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一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制审核机制,持续强化对资金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政政策的教育培训频次,促进部门规范化管理和依法依规履职。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内部制衡机制,认真落实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三是审计机关深化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各类监督体系贯通融合,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约谈办法,以强效的监督合力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应改尽改、真改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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