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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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8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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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1关于开江县皮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3号2018年6月15日
2关于开江县甘棠镇石笋子村踏滩河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4号2018年6月15日
3关于工艺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5号2018年6月26日
4关于开江县千禧巨力页岩砖厂年产3200万块页岩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6号2018年7月18日
5关于开江县靖安乡华发矸砖厂年产3000万块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7号2018年7月18日
6关于甘棠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江环审[2018]118号2018年7月18日

2018年6月15日至7月18日审批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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