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 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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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各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

《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开江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东连开县,南临梁平,西接达川区,北依宣汉。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为加快构建与我县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全覆盖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强化科技引领、专业支撑、装备提升,落实完善人防技防并重的地质灾害科学防控体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全面构建权责分明、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分级防治格局,整体提升全社会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有效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以搬为主,搬治结合”,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到2025年我县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74处,受威胁人数减少6168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三)任务分解。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8号),2021—2025年我县应配套的地方财政资金总数为5187万元。

2022年度:我县应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总数为1730万元。

2023年度:我县应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总数为857万元。

2024年度:我县应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总数为1300万元。

2025年度:我县应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总数为1300万元。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

(1)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充分运用高分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手段,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基本掌握隐患风险底数。全覆盖开展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域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区域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2)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调动基层防灾力量,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市级预警到乡、县级预警到村,形成“专业监测 预警平台 责任人 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探索建立灾情预警和成功避险激励机制。

(3)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络化”管理机制。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和风险分区,制定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标准和预警响应流程。探索建立点面结合“双控”机制,实现隐患点防控和风险区管控有机结合。建立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制度,实现汛期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2.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

(1)开展县城风险调查评估。综合评定县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县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体系,指导县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

(2)对县城建成区和县城规划区实施分类整治。其中,县城建成区坚持“治理为主、避让为辅”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开展工程治理,有效保障城镇基本功能和安全。县城规划区坚持“避让为主,治理为辅”原则,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价”和“双评估”,划定县城用地布局“安全线”,实现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3.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

(1)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搬为主,能搬则搬。威胁50人以下且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

(2)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重点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其中,威胁50人以上、拟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工程治理的,需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请自然资源厅审定同意。定期开展已竣工项目调查评估,及时进行清淤和维护加固,有效发挥和提升防灾功效。

(3)探索开展“工程治理 ”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4.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1)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整合用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政策措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可按规定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收益可用于避险搬迁农户补助及农房建设。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搬迁用地需求。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统筹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按照非民族地区3.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对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向地质灾害高发易发且经济较差地区适当倾斜。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财政预算。

(3)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力度整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职责分工

按照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职责分工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探索开展“工程治理 ”模式);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腾退的农村宅基地,按规定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收益用于避险搬迁农户补助及农房建设;协助县财政局指导统筹安排一般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督促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进整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发挥聚合效应。

县应急局: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探索建立灾情预警和成功避险激励机制、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制度,实现汛期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维护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转移、抢险工作,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标准和预警响应流程。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组织本领域特别是危及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政府疏散、转移学校师生、修复受损校舍、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支持各我县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提出地质灾害治理补助资金筹集和落实意见;负责对应急处置、灾后重建和灾后生产恢复等重要事项的经费分配及使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

县住建局:督促指导全县对受灾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评估、提供经济损失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影响构筑物安全的灾害隐患;督促指导全县抢修和评估受损毁构筑物,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指导相关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威胁对象为公路(高速公路由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乡道、村道由乡镇、村负责)、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危及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灾区因灾致贫、返贫贫困群众的接待处理和管理;负责灾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止灾区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

县司法局: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推动制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等制度;协助编制风险调查评价、专业技术支撑、设备运行维护、工程质量验收等系列技术标准。

县经信局: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负责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等各项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各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2021—2025年)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解决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全县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基层防灾力量建设,支持我县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机构,与专业地勘单位建立“平战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加强县、镇(乡)二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装备建设。

(三)完善制度标准。积极协助推动制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等制度。协助编制风险调查评价、专业技术支撑、设备运行维护、工程质量验收等系列技术标准。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凝聚共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以典型案例为引导,深入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成功经验。

 

附件:开江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领导小组名单.doc

          开江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doc

          开江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主要任务约束性指标分解表.doc

          2021—2025年全县应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数及应配套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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