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开江县自然资源局的信息,提高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单位,充分发挥单位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单位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单位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组织机构概况;
2.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以及有关表格;
4.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具体项目参见《开江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渠道
1.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开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等;
3.其他: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申请人可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ka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机关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机构。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受理机构为开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办新安路33号 邮政编码:636250
联系电话:0818-822264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收费
1、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国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纪委监委:0818-8222515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号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818-8222809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9号
开江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宁路326号
电 话:0818-8222846
邮 编:636250
开江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开江县城普大道
电 话:0818-8222848
邮 编:63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