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公示(第十一批)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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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家乡大堰塘村、小溪沟村原招用的2名就业扶贫专员于2018年5月终止用工协议,永兴镇箭口垭村、长岭镇五通庙村原招用的2名就业扶贫专员于2018年6月终止用工协议,新太乡天成罐村原招用的扶贫专员于2018年7月终止用工协议,上述村现推荐了郭标等5人上岗。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移民局《关于在全县贫困村设置扶贫专员的函》(开人社函〔2017〕27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在全县部分非贫困村设置就业扶贫专员的函》(开人社函〔2017〕29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推荐人选进行了资料审查、身份信息比对和面谈考核,初审合格,拟同意郭标等5人为(就业)扶贫专员。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将拟招用人员名单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5日)。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以真实姓名向监督单位反映。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8366522,县就业局8220928。


附件: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情况表(第十一批)

开江县招用(就业)扶贫专员情况表(第十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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