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通过审核的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12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如对以下企业的享受资格有异议,请来电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222318 8296866。
附件: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汇总表(第四批).xls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