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开府复终字〔2022〕22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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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四川巴粟米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处罚〔2022〕284号)不服,于2022年9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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