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2022年开江县企业第四季度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的 公 示
来源:县就业局
发布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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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28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六条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达人社发〔2022〕104号)文件规定,为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对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970/月执行。我局收到开江县卓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对梁绩菲一名人员进行了资料审查、身份信息对比,初审合格,现拟发放2022年开江县第四季度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补贴总额5910元,从就业创业资金中支付。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将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1月5日至1月9日)。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以真实姓名向监督单位反映。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县就业局8220928。

附件:开江县企业第四季度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人员名单.xls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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