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开府复终字〔2022〕39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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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云权。

被申请人:开江县讲治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将其承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青苗予以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不服,于2022年11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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